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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什么

2025-03-20 60 收藏 返回列表
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什么

一、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什么

在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存在一些情况下,子女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子女丧失继承权:这种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严重违反了法律和基本的伦理道德准则。

不管其杀害行为最终是否成功实施,只要存在故意杀害的主观意图和相应行为,就会被剥夺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子女无继承权:当子女为了获取更多的遗产份额,而采取极端手段杀害其他继承人时,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继承秩序和公平原则。

这种以非法手段争夺遗产的行为,必然导致其丧失原本应有的继承权。

3.遗弃或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子女丧失继承权:遗弃是指子女对被继承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故意不履行这一责任,将被继承人置于无人照顾的困境。

而虐待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像长期对被继承人进行打骂、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并且在经过教育后仍不知悔改的,这类子女也会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的子女无继承权:有些子女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通过不正当手段,如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企图改变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严重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其继承权将被依法剥夺。

二、对被继承人怎样做算遗弃

关于对被继承人怎样算遗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判断:

一、行为表现方面

遗弃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却拒绝履行扶养责任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比如子女对失去劳动能力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明明自身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为父母提供生活所需,也有时间和精力照顾他们,却故意对父母不管不顾。

不仅不给予经济上的支持,让父母生活拮据,甚至在生活照顾上也完全缺失,使父母的日常生活处于艰难境地,像吃饭、穿衣、就医等基本生活需求都难以得到保障。

二、主观故意方面

行为人必须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也就是说,清楚知道自己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但却有意识地不履行这一义务。

例如,有些子女为了追求个人享受,将父母视为负担,刻意逃避对父母的扶养责任。

而如果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像自己突遭重大变故,经济上陷入困境,暂时没有能力给被继承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照顾,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遗弃的。

三、情节严重程度方面

遗弃行为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会被认定。

比如,由于遗弃行为,导致被继承人的生命健康面临严重威胁,像生病得不到及时救治;或者生活陷入极度困难,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等。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过程中,认定遗弃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紧密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准确判断。

三、对被继承人照顾较多的能多分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是可以获得较多份额的。

不过,具体能多分多少,法律并没有给出确切的量化标准,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定。

一、照顾程度方面。

这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某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远超其他继承人,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多分的比例可能就会比较大。

比如,当被继承人患病时,该继承人长期陪伴在其身边,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包括饮食、洗漱等各个方面,并且承担了全部的生活费用以及医疗费用支出,这种情况下,其对被继承人的照顾付出巨大,多分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二、其他继承人情况。

若其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基本没有尽到扶养义务,那么对被继承人照顾较多的继承人,其多分遗产的比例相应就会提高。

三、遗产具体情况。

遗产的数量多少、种类繁杂程度等,也会对多分的份额产生影响。

比如遗产数额巨大且种类多样时,多分的具体份额确定会更为复杂。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始终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谨慎地酌情确定多分的具体份额,以确保遗产分配的公正

与合理。

当探讨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什么时,除了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中的子女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且没有悔改表现的子女会失去继承权。而且,通过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损害其他继承人利益的子女,也不再享有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要是子女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同样如此。若你对这些子女丧失继承权后的财产分配、后续遗产处理等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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