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泉州市私家侦探

泉州凯音调查

客服电话:13666098568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离婚协议抚养权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2024-09-18 27 收藏 返回列表
离婚协议抚养权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关于离婚的司法途径,通常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予以实现:

首先,如果双方对于离婚事宜均持赞同态度,并就包括子女抚养权、夫妻共有财产分配以及共同债务承担等核心议题形成了一致看法,那么便可起草相关的离婚协议,签署完成后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相应的离婚办理手续即可顺利完成离婚;

其次,假如第一种方法无法达成时,即双方在草拟离婚协议过程中的某些关键性事项方面存在着难以协调一致的冲突,此时便需要考虑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来推动离婚进程。涉诉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应该在双方协商未能达成理想结果之后,依法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由法官基于《民法典》之规定,以保护儿童权益、尊重女方利益以及保护无过错方权益为基本原则,对相关财产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与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协议抚养费用约定的形式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用的约定,除非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无效情形,否则皆属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只需满足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且不涉及任何法定无效的因素,便能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

法定的无效理由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违反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

(2)行为人与相对人蓄意勾结,共同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抚养权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X 二维码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13666098568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